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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往事

作者:不详字数:12690

前言

这是一个关于寂寞、孤独、冷漠、伤感、温馨、柔情、友情、爱情、亲情……的故事。「我」,是这个小说的主角。我是一个身体游荡在这座城市里的独行侠,也是一个心理上生活在社会边缘的落寞者。不要来「人肉」我的真实身份,也不要相信这些故事,但是我讲述的事情就发生在你们身上或者你们身边的人的身上。

这篇小说,将充满着灰色:灰色的城市、灰色的衣服、灰色的心情;当然也是丰富多彩的。这篇小说写的都是这个城市里面不可告人的秘密:偷欢的同事、女色、欲盖弥彰的暧昧、灯红酒绿下的躁动……

谨以此献给喜欢我的文字的朋友们。

《第一个故事、向左走,向右走–我和小嫚》

我一个人在雨中流浪着……雾蒙蒙的雨,打在脸上很舒服。春雨,总是预示着生命的萌动,而我却全然感觉不到。

上海,是一座灰色的城市:冰冷的钢筋水泥,冰冷的路人的脸,冰冷的风,冰冷的雨,和我冰冷的心。熙熙攘攘的淮海路上,到处是冷冰冰的陌生人。他们忙碌着,挣扎着,困苦着,闲逸着,忍受着,快乐着……为了生活在不停奔波着。

城市人总是占有着最好的社会资源,他们有高楼大厦、柏油马路、灯红酒绿的生活……但是,他们都是冷冰冰的。

我在这个城市生活了15年,从外地来到这里我就不曾离开过。这里有我的梦想、有我的生活、有我的感情、有我的一切……我就像一只蟑螂,寄生在城市的角落里。如果说我喜欢这个城市,那是因为这里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故事的地方。

我看到了、听到了很多发生在这个城市的故事。我喜欢故事,喜欢故事里面的人,喜欢故事里面的情感。

我走到了新天地的星巴克。一个美国的街边咖啡店,在这里却成为了小资们消遣的去处。上海人,大多有点洋奴心理和小资情节。他们懂得保持着一套来自乡下的习气,也努力着向外来文化靠拢。上海人有着及其复杂的一套人际交往的准则–看不起外地人,但是也敬畏着外地人。他们常常带着一种酸酸的味道来品评那些被称之为「乡下人」的外地人。上海人大多数有着西洋文化的包容性,但也带着小市民的酸腐心理。

新天地的星巴克向来都是人来人往的,有外国游客,有周围商务楼里面的白领,有约会等人的,有享受着舒适闲逸的……我点了一大杯摩卡,在底楼找了一个靠近门口的地方坐下来。我是来等人的,也是来观察行人的。摩卡,很甜,我喜欢甜的味道。下着雨,新天地的人还是很多。我早到了近一个小时,正好放松一下自己。

灰色的石窟门房子被改造成一个个充满情调的酒吧、餐厅,这里俨然成为了取代衡山路的一个休闲场所。灰色,雾蒙蒙的雨,咖啡–我头脑里的画面将熙熙攘攘的人群都抹掉–拼起来就是一幅充满着寂静和孤僻的照片。

我等的人,是小嫚,一个标准的上海女孩子。小嫚性格开朗活泼,有点作,既会体贴人,也会折磨人。这是典型的现代城市女孩的代表。今年是我们交往的第二个年头。我喝了一口咖啡,开始回忆我们当初认识的情景。

××××××××××××××××

两年前,正是我的生活一团糟的时候。我那时候每天忙着投递简历、面试,每天中午起床,下午在卧室里面打游戏,按照现在的说法–除了外出面试,我基本上是「宅在家里」的。

狐朋狗友们这段时间喜欢流窜到我这里胡闹一把。昨天晚上五个人喝了20多瓶啤酒,早上醒来头还晕晕的。我看了看闹钟,才10点半。今天怎么过呢?我拿起笔记本电脑,先开机收收邮件算了,没准有面试机会呢。邮件倒是没有,QQ上一个好友请求倒是挺显眼的。

「妖嫚」,好狂野的名字。一看就是那种性格放荡不羁的女孩子。妖嫚,简直就是一个专门用来勾引男人的名字嘛。

威严的温柔:「你好!」

妖嫚:「你好啊!大诗人!」

原来是看到我写的诗。这话弄得我飘飘的,快成诗仙了。

威严的温柔:「哪里。不敢啊。杂碎文章而已。」

妖嫚:「我挺喜欢的。什么时候还有新作呀?」

威严的温柔:「最近俗事缠身,没有空呢。我还赖在床上。」

妖嫚:「你是专职的作家?」

威严的温柔:「不是,业余消遣而已。」

妖嫚:「我在淮海路中环广场,没事你要来找我不啊?」

威严的温柔:「这么直接。头一次女孩子主动邀请我的。」

妖嫚:「我上班没有意思,下午出去消遣一下。」

威严的温柔:「等我起床了看看心情好不?」

妖嫚:「大诗人还摆臭架子呢。什么时候路过的话,发短信吧。133XXXXXX.」

对方的直接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很少有女孩子这么直白地约会一个男人。怪不得叫妖嫚呢。也许,是一个吊凯子的高手呢。

威严的温柔:「OK」

妖嫚:「我先忙会了。」

我拉开窗帘,一道阳光刺我的眼睛生疼,照得我睡衣全无。头还真是有点晕。

我洗漱完毕,一头扎在床上。「出去、不出去、出去、不出去……」现在这道选择题对我来说还真是难题啊。

我拿出书包,把前几天用过的绳子和跳蛋扔到了抽屉里面。我的放松很简单,就是猎色,然后捆绑起来用跳蛋玩弄。这是我的一个爱好而已。很多情况下,我都会得手,然后在一夜的疲劳后带着满足感和成就感回到我的窝里。我确实很颓废,这段时间我过得是一种没有目的的日子。

我把电脑揣进书包里面,决定去淮海路找个地方消遣一下。我游荡到新天地的一茶一座,点了一壶冻顶乌龙,开始上网玩。

妖嫚:「在?」

威严地温柔:「嗯。在外面闲着。」

妖嫚:「中午吃了什么啊?」

威严地温柔:「没吃,喝茶。」

我习惯了下午吃饭和晚上吃宵夜。中午,随便喝点饮料就可以了。

妖嫚:「厉害!减肥?」

威严地温柔:「我可没有那么胖。习惯而已。」

妖嫚:「你在什么地方?」

威严地温柔:「我们不查户口好不好?」

我有点反感这种被人缠上的感觉了。

妖嫚:「……」

威严地温柔:「(笑脸)」

妖嫚:「人家约你呢。待理不理的。」

威严地温柔:「最近没有心情啊。再说你这么直接,我有点怕的。呵呵。」

妖嫚:「我从来都是很直接的。我还怕你呢。」

威严地温柔:「你不怕我吃了你?」

妖嫚:「为什么?谁吃谁还不知道呢。因为我是妖嫚,很妖气的。」

威严地温柔:「我还真怕了。挑个公共场所吧。万一你耍妖,我还可以呼救。」

妖嫚:「好哇。你说地方。最好我附近。」

威严地温柔:「新天地吧。一茶一座。」我反正懒得挪窝了,就在这里吧。

妖嫚:「我一个小时以后来。」

威严地温柔:「我已经到了。」

妖嫚:「(吃惊)」

威严地温柔:「我早就在这里了。没事闲逛的。」

妖嫚:「想见人家就说呀。还遮遮掩掩的。」

威严地温柔:「我才没有遮掩呢。真的不是特意来这里的。闲逛而已。」

妖嫚:「算了,待会见吧。」

威严地温柔:「OK」

现代人,属于自己的时间真的很少,几乎没有时间来花前月下。于是便捷的网络,成了暧昧、发泄、相识和交往的主战场。一个好友请求,一段谈话,一次约会–城市里面,这样的事情天天都在上演。这样,是空虚还是逃避,是寂寞还是放荡?城市里面住着楼房的我们,其实很可怜:周围住着不熟悉的陌生人,一年里面难得说上几句话;工作上的职业沙场,每个人都带着一副面具;夜里肆意狂欢的身体里面是一个个空虚寂寞的灵魂……我喜欢看到灰色的东西,这些都是城市比较隐晦的特性。

我点了一根烟,合上电脑,眼睛看着窗外。新天地一茶一座窗外的马路,是背面的小马路,人少,不像面对淮海路的马路那样人来人往。几个孩子在外面的马路上追逐打闹,无忧无虑的童年真好……不知道他们长大了,会不会是我们现在的样子?

妖嫚:「我到了,坐在窗边一排倒数第二个位子。」

威严地温柔:「哎呀,忘记告诉你我的联系方式了。」

妖嫚:「还好我带了电脑。」

威严地温柔:「你过来还是我过去?」

妖嫚:「废话!你过来!」

威严地温柔:「(害怕)」

妖嫚:「我知道你在哪里了。」

威严地温柔:「哪里?」

妖嫚:「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用电脑!傻子!」

威严地温柔:「智力测验。100分。」

我叫了服务员,把两桌拼成一单。我挪了过去,坐在她对面。

「没有想到你是这个样子。」我窃喜,一个标准的气质型女人,长相一般,但是透着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气质。

「你想着我什么样?」

「一头长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樱桃小口,标准的瓜子脸……」我开起玩笑。

「得了,不满意就买单走人。」她一脸怨气,我知道我开玩笑不是很适合。

「我又不打算找老婆,挑什么。看到你,我觉得不可怕。」我还是哄一下她比较好。

「你怎么这么闲啊?不工作啦?」她上来就问到了我的困处。

「是啊,最近在找工作呢。」我的心情变得沉重。

「我介绍工作给你吧。好不好?」她凑向前,低声问我。

「不会是什么地下工作吧?」我也低声地回答,表现得象在密谋坏事一样。

「不会的啦。销售经理职位。合适吗?」她也表现得象在做坏事。我们两个人很搞笑的样子。

「你觉得我适合这个职位?」我还真的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我是HR,最近在招聘呢。给你面试机会。别咂我的场子哟。」她会心一笑,气氛好了很多。

「好吧。等你的面试通知。」我觉得暂且当个机会算了。

「简历发给我就好了。」她给我写了一个邮件地址。

「不对呀,你不是查我背景呢吧?」我发现简历给她了,她就太了解我了。

「好吧,开QQ,我发给你我的简历。」她还真大方。「以后,叫我小嫚好了。」

「好。你来我往,互相了解。」我接收了她的简历,也发了我的简历。

我们一边喝着饮料,一边谈论着她公司里面可笑的人和事,以及我的过去。

我们都很善于自嘲,没有争论,没有尴尬–两个善于开自己玩笑的人,怎么可能为了自尊去争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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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卡有点凉了,甜味感觉浓了许多。我的思绪回到现在。我把玩着纸杯,觉得很无聊。四周都是吵杂的人,让人很难找到心里的平静。城市就是这个样子,让你一刻不得安宁。

「hi,元朗。」小嫚总算来了。

「我偷偷跑出来的。你们的头没有盯着你啊?」她问道。

「盯着我干什么?我最近表现很出色的。他忙着看报表呢。」我觉得根本没有必要怕我的老板,我大不了说我出去见客户了。在这家公司做的久了,人也变得油条了。

「晚上是去我那里还是去上次的旅馆。」小曼很直接,弄得我忙猛喝了一口咖啡掩饰自己的紧张。「别那么大声。都是人。」我压低了声音,凑向前说。

「你个色狼。玩了人家两年了,那么变态,还装正经人。」小嫚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给我留点面子吧。今天好好伺候你。」我压低声音,用怪里怪气的语气说道。

「我要你,疯狂一点。」她一把抓住我的领带,拽到自己面前,拉得我喘不过气来。

「知道了,松手。被人看到还以为我和你打架呢。」我收好领带,还是一本正经地坐着。

我知道,今天晚上又是一个疯狂的夜晚。我们这两个城市里面,我所知道的,最空虚的鬼魂,将在夜里进行一次狂欢,用肉体,也用灵魂。

我们一前一后回到公司。这样的情形不知道发生了多少次。我们在公司里面保持着一般同事关系,毕竟小道消息传播的比火箭还快。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小嫚在我进入公司以后,很快就和我变得暧昧不清的。我开始是非常感激她能够帮我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后来我是感激她让我的夜生活变得稳定而丰富。

两个在城市里忙碌的人,因为某种原因走到了一起,因为各自的某些需求睡在了一张床上,不单单是因为肉体的需要,也是弥补寂寞和空虚的心理需要。我和小嫚不是情人关系,如果贴切的形容这种关系,应该是「N 个ONS 」的关系–就是N 多个一夜情的意思。

18:00以后,同事们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办公室,我找了一点借口,决定晚点走。小嫚在HR办公室里面和我在MSN 上聊天,我们在决定今天晚上怎么来消遣。

很快,其他人都走了。小嫚关了电脑,径直走到我的办公区。

「你还不走?」小曼一脸镇定。她穿着一件风衣,我知道风衣里面是什么样子的装扮–一条连衣裙。

「过来帮我看看电脑吧。」我叫她过来。

小嫚走到我的座位,我起身让她坐。她做下来,呼吸开始变得有点急促,她知道我会做什么。我的手温柔地抚摸着她的肩膀,慢慢滑下去,进入她的领子,去摘取两个激发她肉欲的樱桃。我知道,今天晚上的狂欢不是在她家里,也不是宾馆,而是在这–平时正人君子们忙碌的地方。

「小嫚,喜欢这种感觉吗?」我问道。

「什么感觉?你胆子好大!」小曼轻声地说。

「我和你的感觉……还有……现在你的感觉。」我一边问,一边不停刺激她的乳头。

「我喜欢这样的关系……请点……我有点受不了……今天真的在这里?被保安看到怎么办?」小曼进入了兴奋状态,一个真正的敏感型女性,对男人挑逗缺乏抗拒力。

我拉了一把凳子过来,坐在小嫚旁边。一只手伸进她的裙底,去触碰她的花心。没有内裤的阻挡,我的手指进入的时候顺利了很多。很湿润的下体,预示着将有一次猛烈的山洪爆发。我另一只手打开抽屉,拿出跳蛋,塞进她的下面。

震动的声音,在晚上空荡荡的办公室显得格外明显。小嫚开始夹紧双腿,体验跳蛋带来的快感。我把控制器交到她手里,站在隔断旁边看着她淫荡的样子和意乱情迷的表情。她突然紧皱眉头,身体一紧,嘴里哼出了声音。她的鼻尖冒出了细细的汗珠,脸色潮红,我知道她已经高潮了。

她睁开眼睛,蹲下来,拉开我的拉链,取出我早已经探头张望的鸡巴,用嘴巴吸允起来。她的吸允技术非常好,我相信没有几个男人抵挡得住。我非常感谢缘份,它给了我一个很好的发泄对象。在我即将爆发的时候,我按住了她的头,这是她必须吞咽我的精液的信号。我在她的嘴中爆发了,我储存了一个星期的精华被小嫚吃了下去。两年来,从开始的生分到熟悉,从抗拒到配合,从拒绝到接受,小嫚对我的这些游戏变得疯狂,变得依赖。

我去了趟男卫生间,里面没有人了,正好适合在这里进行下一个游戏。这里是不可能安装摄像头的地方。我把小嫚拉进去,推进隔间,锁上了门,拿出背包里面的贞操带,帮小嫚穿好。这是我训练了一年的游戏,现在她已经不再抗拒贞操带上的假阴茎带来的羞辱感了。湿润的下体迫不及待地吞噬了一个男性的象征,并完美地被包裹在一个皮质的封印内。我锁上锁头,带着小嫚离开了办公室。

我带着小嫚去了新天地的蓝蛙酒吧,找了一个靠近舞台的吧座坐了下来。小嫚的脸色很不自然,那是在高朝后还要接受贞操带折磨的无奈表情。

「玩一会,我们去开房间吧。」我贴着她的耳朵说。

「嗯。你好坏……我真想咬掉你的小鸡鸡!」她开玩笑道。

酒过三巡,我感觉到了一点醉意。这里离公司比较近,还是不要碰到熟人比较好。我让小嫚先到经常去的旅馆开房间,我打算去外面逛逛再过去。初春的晚上,还是寒意袭人。我目送着小嫚上了出租车,一个人转向淮海路溜达。

夜晚的淮海路,人还是那么多。这里的百盛、太平洋、二百永新、伊势丹、大上海广场……都是俊男靓女们追逐时尚和品味的地方。我溜达到淮海公园,找了一个长椅坐下来,点了一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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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小嫚发展到现在这个样子,我觉得是「孤独和叛逆」共同作用的结果。

她虽然性格很开朗,可是周围的男人大多是追求者和仰慕者,很少找到能够促膝交谈的异性好友。我一直是工作上卖力,生活上颓废的两栖动物–白天是个正经的公司白领;晚上是一个四处留情寻欢作乐的独行侠。我一边吸着烟,一边没有思想地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他们一个一个–孤单的陪伴着自己的影子;他们一对一对–用甜言蜜语和温馨浪漫抗拒着现实的寒冷;他们一群一群–在这个灰暗的城市里、霓虹闪烁的街道上,和孤独做着斗争。

第一次和小嫚开始交往是在我进入公司后的三个月。平时我们就在QQ上说说话,我发些虚无飘渺的文字给她,他发些(笑脸)给我,偶尔发个(玫瑰)、(咖啡)和(饭)表示一下感谢。三个月,我过了试用期,是我开始转正的日子,HR部门让我去办理一些手续。这是我第二次进入HR的办公区。平时同事们都说,HR的小姑娘大多漂亮但是神经质。

「元朗!恭喜你哟。」小嫚见到我先打招呼。

我做了一个V 字手势,然后拱手一谢。她笑一笑,接着埋头工作。我领了一些表格,经过她座位的时候,我对她说,「能借用一下笔和便笺纸吗?」她递给我,我写下:「今天晚上下班,我请你吃饭。谢谢你。」

她看到了会心一笑,伸了一下舌头,打了一个OK手势。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也是一个很会撒娇和惹人生气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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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点了一支烟,继续回忆我和小嫚第一次吃饭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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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就是在淮海公园附近的干锅居吃的饭。我想感谢一下这个小妹妹,没有别的目的。我们嘻嘻哈哈地聊了很多公司里面的事情,谁和谁闹矛盾了,谁和谁拍拖了,谁和谁是死对头了……两个人就像娱乐节目主持人一样,八卦着公司的同事。

那天我们一起聊了两个小时,最后她提议去新天地的蓝蛙酒吧去喝酒。那次,我们第一次超越了同事之间的友情。

夜色里面的淮海路,繁华如白日,但是多了一些暧昧,弥漫着躁动和狂野。

我和小嫚两个人一边意犹未尽地聊着公司八卦,一边向蓝蛙酒吧走去。我们找了一个偏僻的角落坐了下来。她很豪爽地要了10瓶啤酒,我开始有点怕了。这个小姑娘还真是有点疯狂了。

「你一个人住?」小嫚问道。

「是啊。」我回答。

「你一个人,寂寞吗?」她眨了眨眼睛,带着好奇和暧昧的目光。

「一个人,安静。闲下来,看看小说,写写杂碎文章。」我低下头,不敢正视她的眼睛。我有意地逃避着她暧昧的眼神。

「不知道可以参观一下大诗人的家吧?」小嫚怎么会提出这种要求呢?我有点丈二和尚摸不到头脑了。带个女人回家,是个不明智的决定。

「嗯,改天吧。」我推脱道。

「就今天!」小姑娘撒起娇,是我这种猎色者绝对受不了的诱惑。

「我家里乱,我收拾干净了再来吧。」我还是想推脱掉这种要求。我的本意就是谢谢她给我找到工作,没有想别的。如果我对她有企图,也不会等到现在。

「知道吗,我很喜欢你的诗。我觉得你是个感情很细腻的人。我喜欢这样的人。」小嫚靠近我,就像贴在我耳边说道。

我的耳朵开始热起来,这分明是暧昧的挑衅。在没有得到明确的信号之前,我还是镇定一些比较好。

「到我家里做什么呢?我家里只能看电视,上上网而已。不如去外面找个地方唱歌得了。」我试探性地问了一句。

「嗯~~~去你家里……」小嫚用食指在桌子上来回划着,这说明她的心里很紧张。「我也一个人住,挺寂寞的……」她低声说。

「那我以后晚上在家里陪你聊天算了。」我微笑道。

「是两个寂寞的心……我渴望一次激情的碰撞……」小嫚用乞求、神情、暧昧的眼神看着我的眼睛,说着我写过的一些诗句。

我拉起她,什么话也没有说,上了出租车,直奔我的住处。一路上,小嫚紧紧地贴着我,象要吸光我身上所有的热量一样。我也认可了这种举动,今夜看来是一个说不清楚的夜晚了。

小嫚坐在我的床上,翻着我扔在床上的几本小说。《北回归线》,亨利米勒的小说,我最喜欢的。我端着一杯热茶放到床头柜上。她站起来,抱住我。我有点晕,有点心跳加速了。我温柔地抱着她,把她贴在我的怀里。我好像清楚地听到我们的心跳,「咚、咚、咚……」

我们其实都很寂寞。她寂寞着,每天下班就逛淮海路。按照她说的,淮海路的每块地砖上都有她寂寞的脚印。我孤独着,每天回家就上网写作、猎色沟女。

按照我说的,就是上海滩每个角落里面都有被我意淫过的少女。我感受到了那种最真诚的温暖,发自内心的对真情的渴望,来自这个女人身体的热量,让我觉得房间里面充满了阳光。她扬起头,闭上眼睛,期待着我用嘴唇去解开寂寞的封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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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嘟嘟……」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我还没有回想起第一次和小嫚越轨的精彩部分,就被拉回到现实。

「912房间。等你来解开我的封印。」是小嫚发来的。她在催促我赶紧去房间和她见面。

我起身走向我们经常去的旅馆。我盼望着今天有一次前所未有的体验。小嫚接受了我那些看似变态的玩法,捆绑做爱,跳蛋,贞操带,外出暴露,打屁股等。

我知道这在行话里面叫「SM」。我不是SM圈子里面的人,我游离在那个圈子之外,却实践着那个圈子里面的事情。我只是追求在性爱中得到一种另类的感觉而已。

我看过那些专业的捆绑技法,但是我从来没有去实践的冲动,我宁愿采用最实际的五花大绑来限制我身边的女人的行动。小嫚带着贞操带,在房间里面一定燥热得无法忍受了。这是一个被我同化了的女人,身体敏感加上自甘疯狂,变成了今夜最淫荡的女性。

我敲了敲房门,一双手就像一对钳子把我拉进了房间。一段激情的热吻以后,小嫚跪下来,拉开我的拉链,掏出我的鸡巴,开始大口吸允起来。先前在办公室里面口交时,她根本没有放下顾虑。现在她就像饥饿的母狗在舔食香肠一样,想我的鸡巴吃进肚子里面。我强忍着,不要爆发出来。我想多体会一会儿这种最温柔,最刺激的性爱方式。

小嫚拉起裙子,一只手开始四处寻找可以进入贞操带的入口。那是徒劳的,贞操带完美地密封着这个淫荡女人最淫荡不堪的身体部位。她的欲望被压抑到了极限,她渴望着嘴里这根肉棒去戳弄她最淫贱的花心。在同事们眼里,小嫚绝对是一个开心果类型的人物。销售部门几个男同事一直是她最忠诚的追求者。在他们眼里,小嫚绝对是清纯可爱的天使,此时此刻却变成被淫欲控制的骚货。

我拉起她,让她跪在床上,高高地撅起屁股。我抽出皮带,一下一下用力地打在她雪白的屁股上。

人都说「一白遮百丑」。上海女人的皮肤就是白,人长得不见得标致,但是皮肤白的还是显得美丽动人。小嫚的屁股绝对是我见过的女人中屁股最白的。我用力地用皮带在这个雪白的屁股上画上我的印记,一条条红色的鞭痕出现的时候,我开始兴奋了。我脱下裤子,挺着已经斗志昂扬的鸡巴,站在床边。小嫚意犹未尽地下床跪在地上,肆意地亲吻着我的阴茎和阴囊。她鼻子里面发出的声音表现出她已经完全被淫欲征服了。

我示意她停下来,然后脱光衣服去了卫生间洗澡。我知道,小嫚一定会脱光所有的衣服,自己用手指拿捏最敏感的乳头。贞操带让她压抑得难受,下面的淫水聚集着,等待着冲破大堤,来一次山洪暴发。我出来看到小嫚躺在床上加紧着双腿自慰。我不打算现在解开贞操带,那是我强迫她进行淫荡表演的道具。我趴在她的身上,开始大口吸允她的乳房,不停吻她的脖子,大腿内测,用尽全力挑逗她的性欲。

「元朗,插我,求你了。我受不了了……」小嫚哀求着,扭动着,我还是一言不发地继续刺激她的敏感部位。

「啊……啊……嗯~~」这个平日里的开心果,现在是淫果了。以前我从来没有这样对待过她,贞操带一般在她兴奋以后就会解开。我这次要彻底用这个道具来开发他身体的一个新功能。

小嫚扭动越来越剧烈,双腿夹得越来越紧,上半身拱起来,嘴里喘着粗气。

我不停地亲吻她的乳房,吸允她的乳头,一只手玩弄着她的头发,一只手不停地在拍打着贞操带下面最敏感、最淫荡的部位。

「我感觉好怪,真的不行了~~」小嫚说完这句话,下体喷涌出一股液体,尿臊气开始弥漫在房间里面。

「你尿失禁了……」我说道。

「我憋了很久了,插我,我真的受不了……求求你……」小嫚并没有因为在床上淫荡的时候撒尿而感到羞耻,她现在觉得得到我的肉棒才是最主要的。刚才喝的那些啤酒,已经成为尿液聚集在她的膀胱内。尿意和兴奋让她不能自控。

「我在贞操带外面用跳蛋吧。」我下床取了跳蛋,按在贞操带上。「啊……

再大一点……「小嫚希望我把震动频率调大一些。

我把鸡巴塞进她的嘴巴,手里拿着遥控器,控制着让她爆发的开关。小嫚自己把跳蛋按在自己最需要震动的地方,这是她最喜欢的刺激方式。她吸允的力度越来越大,仿佛在把自己的嘴巴当成那个最淫荡的肉洞。我突然把跳蛋开到最大震动,小嫚身体颤抖着,双腿夹紧,收在胸前,全身就像抽筋了一样。她彻底达到了高潮。这次是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最剧烈的性高潮。

我解开贞操带,感觉连皮质都已经湿透了。淫水肆意横流,一直到她的肛门。

这就是我想要的效果,今天我要第一个进入小嫚的后庭。她瘫软在床上,回味着前所未有的性高潮体验。我把她翻过来,把鸡巴插进了她炙热的阴道,很湿润,我拿出鸡巴,将龟头顶在她的肛门上。

小嫚意识到了我将要做的。「不要,真的,我怕疼,还很脏!」她想反抗,却被我压在身下,刚才已经耗费了很多体力。我的鸡巴在肛门处受到了很大的阻碍,她拼命收紧肛门不让我进入。我腾出一只手,将中指插进阴道,蘸了淫水,插进她的后庭。「啊!不要!好难受。」

「乖一点,放松一下。」我安慰她,引导她慢慢适应肛门里面的手指。

小嫚的肛门慢慢放松下来,她非常听话,这是一种品质,我喜欢我的女人具有这种品质。我拿出包里的润滑液,涂满鸡巴,然后挤在她的肛门上。我的鸡巴慢慢挺进了肛门深处。「啊……慢点……好涨……慢点,有点疼……」小嫚指示着我。

终于进入了,我开始慢慢抽动。小嫚咬着牙忍受着第一次肛交的不愉快感觉。

我让她跪起来,撅起屁股,调整了一个便于进入的姿势。我拿出一个跳蛋塞进她的阴道,鸡巴在她肛门里面抽动着。阴道和直肠只有一层肌肉组织相隔,跳蛋的震动可以刺激到我插在她肛门里面的阴茎。我不断寻找着快感,积累着欲望,期待着一次爆发。坚持了10几分钟,我把精液射在了她直肠里面。我拔出软掉的鸡巴,欣赏着被第一次入侵的女性肛门。

雪白的屁股,一条条红色的鞭痕,因为入侵而被扩大的肛门,塞着跳蛋的阴道,这是今天上海滩上最淫荡的一个画面。

我和小嫚一起洗了澡,然后躺在床上开始聊天。

激情过后,我搂着小嫚,将她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们就像一对情人,温存过后的体贴是必不可少的。

小嫚渐渐从刚才的过度兴奋中恢复过来,她仰着脑袋望着我,一脸可爱的表情。我在她的额头亲了一下,用手抚摸着她的头发。和小嫚在一起,与和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感觉不一样–和小嫚在一起有一种情人的感觉。这是我喜欢的那种感觉。

「累么?」我问道。

「不单单累,还疼呢。」小嫚像个孩子一样吐了一下舌头,天真的笑着回答。

「我不是你第一个男人,可是我是第一次进入你后面的男人,哈哈……」我开玩笑地说。

「你很坏的。吻一下我。」小嫚有开始撒娇。

我深情地吻着小嫚的嘴唇,我们舌头交汇在一起,体内的激情开始死灰复燃……又是一次鱼水之欢,但是很平常,很平静,波澜不惊。

第二天,是个大晴天。这一夜,她一直抱着我,一条腿跨在我的腰上,生怕我跑了似的。

我醒来,她还在熟睡。这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女人呢?我们这样的事情,不能用感情来解释,也不能用寻求肉欲的解放来解释。我一直觉得是孤独让我们走到了一起。一定是这个城市的灰色本性催生出了我和小嫚这样感情上畸形的怪物们。

不做情人,做性和爱的伙伴,还不是单单追求性刺激的那种。

爱情在这个城市里是最不值钱的感情。我怕触及这个敏感的字眼。小嫚似乎对找个终身伴侣并不热衷,她渴望是洒脱和丰富多彩的人生体验。

「你醒了?」小嫚睡眼惺忪地问我。

「嗯,你再睡会吧。」我抚摸着她的肩膀。

「你在想什么呢?」

「没有,发呆呢。」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我想吃皮蛋瘦肉粥。」她又在我怀里撒娇。

「那我去买,你乖乖地再多睡一会。」

我起床穿上衣服,随便洗漱了一下就出了房间。

淮海路上已经人声鼎沸了。今天星期六了,正是城里人在奔忙的生活监狱中放风的日子。我去了肯德基,打算卖点早餐带回房间。小嫚有低血糖的症状,不吃早餐很容易晕眩。我第一次和她激情过后就知道了她的这个毛病。

香港广场的肯德基里面的吃客多到找不到空闲的位子。我排在队伍中,漫无目的地等着买早餐吃。

「元朗,你怎么在这里啊?」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过来。

我回过头,看到的是小嫚。这个小妮子今天开什么玩笑?不好好躺着睡觉,尾随我出来干什么?

「你、你、怎么在这里?」我吃惊的要命了!

「你忘记带皮夹子了吧?」她诡秘地笑道。

我一摸兜,天呀,春哥啊,芙蓉啊,我差点要出洋相了。还好小嫚跟着出来,我连手机都没有带!

我们带着早餐,穿过人群,回到房间,坐在床上吃起来。这是我和小嫚第一次在宾馆吃早餐。以前都是起床以后到外面吃,然后散伙,各回各家。

「元朗,我决定辞职了。」小嫚突然冒出一句。

我听到差点没有噎到。「开玩笑呢吧?你不是做得很开心么?」我问道。

「我的留学签证下来了。」小嫚平静地回答。

「噢。去哪里的?」我不知所措,太突然了。

「加拿大。是不是很突然?」

「是啊。你以前从来都没有提起过。」我觉得就像她现在就要离开我去加拿大了。

「我……其实不想去的……我父母希望的……你不想……你将来怎么样?」

小嫚变得语无伦次。

「我将来,应该不是梦就好。呵呵。」我开起玩笑来。「你什么时候动身?」

我觉得她应该很快就会开始去留学了。

「这两个月吧。难说……你就不决定说点让我留下来的话?」小嫚问了一个我无法回答和无法满足的要求。

「有空去国外转转挺好的,我要有机会我也回去的。恭喜你啊。」我违心地说这话,我知道我希望她留下来。但是我以什么借口留下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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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国际机场。

送行的人群里,除了小嫚的亲戚朋友,就剩下我一个同事。我知道,这一别不知道要多少年,也许再也不会有多少见面的机会了。即使到时候她回来,也是物是人非了。我这个猎色者,绝对不会甘心寂寞的,小嫚很快会成为一个过去时。

飞机起飞了……飞机降落了……就像我此时的心情一样,轰隆隆地激动不已在攀升,轰隆隆地失落到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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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儿子到淮海公园去玩,这小家伙就是喜欢东跑西颠的。四岁的小孩子,是一个靠眼睛和腿脚认识世界的阶段。儿子现在对什么都好奇的要命。

「元朗!」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叫我。

我回过头,看到的是小嫚熟悉的笑脸。还是那么可爱的一张脸。我太吃惊了。

她每次回国我都是在她返回加拿大后才知道。我有意地错开和她的重逢,她有意地错开和我的相见。今天,却在这里遇到。

「小嫚……你,怎么在这里?」我惊讶地问道。

「你的儿子?」小嫚蹲下来,摸着我儿子的头。

「是的。你回来为什么不联系我?」我问到了一个无聊但是实际的问题。

「不想打扰你啊。我上个月刚回来。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她微笑着,笑得那么灿烂。

「噢,你现在在……?」我故意拖长了这个问题。

「我现在住在父母家。前几天刚在一家美国公司找到了一份差事。」她一连回答了我两个疑问。

儿子跑开了,我和小嫚坐到了长椅上。还是我那夜回忆往事的椅子上。

「我得走了。不打扰你的生活了。我可不会回头哟。」小嫚一语双关,点破了我的迷茫。

小嫚起身,径直朝太平洋百货的方向走过去。我喊来儿子,准备去西藏南路坐地铁回家。

「元朗!」

「元朗!」

我转过身,看到的是小嫚灿烂的笑脸。

「元朗~~~狼~~~狼~~」小嫚以前经常这样叫我。她灿烂地笑着,用双手抹去脸颊上的泪,那一定是泪滴。

我一手领着儿子,一只手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我微笑着,微笑着……往事,不堪回首。

小嫚转过身,继续走着;我带着儿子,继续走着,一个向西,一个向东。正如《东京爱情故事》里面一样,这是一个不可重来的故事:一个向左,一个向右,只有走到地的尽头才会再次相逢……

=========================  大多数情况下,两个人的生活轨迹不可能重合在一起。所以,

没有永远的爱情,只有永远的爱和回忆……  =========================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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